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陕西鸿生智造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 9 月 13 日 — 2024年 9 月 20 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5211565 5217820
传 真:0917—521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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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4年9月13日